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的补充说明(试行)

时间:2012-09-06   浏览:639


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的补充说明

(试行)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补充说明在遵守《黄山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基础上,根据本院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补充规则:

一、总则

(一)、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辅导员的领导下实施,应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辅导员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民主推选的学生代表2-4人组成。

(三)、所有附加(减)分都要有书面依据,经测评小组审核,辅导员确认后存档。

二、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补考成绩问题

凡有补考的科目,成绩按原始成绩计算,补考成绩不纳入计算范围。

(二)、关于无偿献血的时间问题

必须为参评当学年参加无偿献血的同学可按照校级标准加分。

(三)、关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问题

   参加市、校级志愿服务的同学须提供组织单位提供的纸质证明,目前无纸质证明的下一学年提交后加分。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由团总支学生会提供名单。

(四)、关于学生干部的任职时间

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学年,且工作表现优良者,按照《黄山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第七章第十五条1”加分;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学期,且工作表现优良者,按满一学年者的加分乘以0.5的系数。

(五)、关于参加篮球队、排球队、舞蹈队、曲艺队等同学加分的问题

为鼓励同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院篮球队、排球队、舞蹈队、曲艺队等成员坚持训练满一年(无故缺席2次以下、请假5次以下)者加2分,归类在“身心素质”项。

(六)、关于各项活动、比赛加分的问题

学术科技类活动为: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安徽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数学建模网络挑战赛、安徽省大学生科普创意创新竞赛等。参加以上比赛的院级初赛的同学按照《黄山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第七章第十五条4”加分,获院优胜奖的同学加1分。

文化艺术活动为:数学文化宣传手抄报比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比赛、“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经典诗文诵读比赛、“学雷锋”演讲比赛、“团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书信比赛、“明日之星”校园歌手与主持人比赛、迎新征文比赛、汉字书写比赛、党团知识竞赛等学校或学院开展的演讲比赛、辩论赛、书法、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化艺术竞赛活动。参加以上比赛的院级初赛的同学按照校《黄山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第七章第十五条3”加分,获院优胜奖的同学加1分。

体育类比赛:校运动会、校排球赛、校篮球赛、院篮球赛、院排球赛、院智力趣味运动会等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体育类活动。参加以上比赛的同学按照校《黄山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第六章第十四条3”加分。

注:关于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校内赛)、数学建模网络挑战赛的加分按照校级比赛进行加分。

(七)、关于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的问题

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成绩每位同学只能加一次。四级考试分数为4255002分,5015603分,560以上加4分;六级考试分数为4255003分,5015604分,560以上加5分。

(八)、关于在网站、刊物发表的文章或通讯加分问题的补充

在学校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主办的报刊、网站发表300字以上的文章或通讯报道的每篇加2分,院学生会宣传部成员必须发表一篇后才能加分;在院级网站发表通讯300字以上的每篇加1分,300字以下的每篇加0.5分,院学生会宣传部成员必须发表两篇后才能加分,班级宣传委员必须发表一篇后才能加分;同一篇通讯在校、院级网站刊登,就高加分,不能累加。在院杂志《术韵》实名发表数学小论文(不包括转载)每篇加1.5分,文学作品每篇0.5分。

(九)、关于减分问题

1)使用高功率电器被查处一次使用人扣2分,其他宿舍成员每人扣1分;

2)旷课(含晚自习)一节扣1分;

3)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一次寝室成员各扣2分;

4)教室卫生检查不合格一次值日成员各扣3分;

5)院级及院级以上集体活动(如运动会、班会、报告会等)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注:以上减分归类于“思想道德”项,学生干部、学生党员有以上减分现象者,加倍扣分。

(十)、关于对综合测评公示的问题

各班级对综合测评结果要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应包含综合测评总分、分项的评议分、量化分。

(十一)、其他说明问题

综合测评结果将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党校学习及入党推荐者其综合测评排名需在全班前二分之一。

本办法从20129月起试行,如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将材料提交辅导员,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后给予最终测评说明。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2年9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