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0 浏览:1093
根据教学计划和学校《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将于2023-2024学年进行教学实习,现将有关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习教学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原则、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社会认知能力及实践技能的重要途径,在全面落实人才培养计划、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毕业实习,使同学们广泛了解我国经济发展和企事业改革、生产的实际情况,将课堂上所学到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生产实际联系起来,增强感性认识,加深对书本知识理解,将学校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进而提高同学们实际动手能力、应用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奔赴新的工作或学习岗位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实习领导小组:汪宏健、张爱民、
副组长:方 炜
实习工作小组:梁文娟、胡 玲、周宗好、孙露、包研平、石水云、鲁韵、张志鹏等
三、实习基本情况
实习对象:2020级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三个专业共221名毕业生.
实习方式:项目实习、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
实习时间:12周(从2023年11月——2024年4月期间分批次进行).
四、工作安排
1、全面摸排学生实习就业意向,有针对性的选择和开拓实习单位.
2、2023年10月30日前, 组织相关实习单位来学院(或者线上)实习宣讲,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基地协议.
3、2023年11月30日前,确定各单位实习人员和实习指导老师名单,原则上一旦确定后不得更改.确定各实习单位实习起始日期,提前预订车辆并做好跟车人员安排.填写实习审批表并到教务处报批.
4、2023年11月8日:举办2024届毕业实习动员会,向学生宣讲实习期间注意事项,发放实习手册.
5、2023年11月-2024年02月: 第一批实习生(非考研生)开始参加实习,期间安排指导老师巡视.
6、2024年01月-2024年03月:第二批实习生(考研生)开始参加实习,期间安排指导老师巡视.
7、2024年03月: 参加第一批实习的尚未就业的学生返校,已经就业实习生履行请假手续后无需返校.参加第一批实习的学生上交实习手册,实习指导老师批改实习手册并评分.
8、2024年04月:参加第二批实习的尚未就业实习生返校,已经就业实习生履行请假手续后无需返校.参加第二批实习的学生上交实习手册,实习指导老师批改实习手册并评分.
9、根据学院实际需要,各专业特点,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学生也可以参加学院组织并认定成绩的项目实习.项目负责人是实习学生的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实习组织、考察和实习成绩的评定等.参加项目实习的学生满实习时长的,无需再参加其它的实习.
10、2024年05月:做好本学年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并做好下届实习单位的考察计划.
五、有关事项
1、实习基地的选择应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就地就近、讲求实效和相对稳定的原则选择,新联系的单位未经学院考察,不得作为实习基地.
2、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原则上要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严禁安排无安全保障和具有安全风险的实习岗位,不得强制学生加班.
3、实习生应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完成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4、实习过程中,实习生须认真填写《专业实习手册》中的【专业实习记录】、【实习鉴定表】,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专业实习记录】、【实习鉴定表】中作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5、无故不参加实习或擅自更换实习单位的学生,根据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专业实习成绩按零分处理,待下一届毕业实习时再安排补实习,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6、原则上,只有考研的同学可以申请参加第二批实习,其它同学一律参加第一批实习,考研学生认定以考研报名成功证明为准.非考研学生需要参加第二批实习的需向辅导员申请,并报教学副院长批准!
7、总时长12周的实习时间结束,尚未就业的同学必须返回学校,确实需要延长实习时间的,必须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报党总支书记批准!就业同学的认定以完成或者基本完成学校就业材料提交为准.
8、实习期满结束,实习生必须按照要求按时返校,继续完成其它的教学任务.没有按照规定按时返校的同学,无特殊理由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9、未尽事宜,按照黄山学院教学实习管理规定(修订)【校教[2020]18号】文件执行.
10、本实习方案经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学委员会通过,并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后组织实施.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11月1日
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NO:20 ) 各学院: 根据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024届本科毕业生即将陆续进入毕业实习阶段。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黄山学院教学实习管理规定(修订)》《黄山学院学生实习协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保证实习教学的质量,现将2024届本科毕业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1. 各学院须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组,各学院党政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毕业实习安全工作责任人,要亲自主抓学生实习实践教学工作,按照规定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安全防护教育及相关技能培训。 2.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实习工作,明确责任,针对问题,改进措施,妥善处理实习与考研、实习模式选择等问题,审核实习计划和方案,提升实习质量。 3. 要明确实习内容和要求。要按照课程标准,制定详细的实习大纲,明确实习目标、实习内容、实习形式、实习时间、实习考核、实习要求等内容,并让实习学生明确。 4. 各学院应在实习开始前履行实习审批手续。各专业实习时间应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填写《黄山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并报教务处审批。 二、实习形式及管理 依据《黄山学院教学实习管理规定(修订)》文件精神,实习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由学生自主联系分散实习。两种实习均应按照《黄山学院学生实习协议管理办法》签订实习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1. 对于集中实习的学生,各学院应选派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同时提前安排好实习师生的交通、食宿等相关事宜。 2. 对于选择自主分散实习的学生,须履行以下手续:学生本人填写《黄山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并由家长签字认可,报学院审批;学生将实习大纲送达实习接收单位;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并经学院审核同意。接收单位在确认有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委派1名中级职称以上(或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实习学生指导教师,并将同意接受学生实习的意见、要求和指导教师名单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学院接到实习单位反馈意见、接收函及实习协议,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学生前往实习。 3. 学院要配足实习管理队伍,实习带队教师原则上由学科教学论任课教师或具有相关专业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担任,负责实习基地的实习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实习“双导师制”,组织专业教师全程参与学生实习指导,给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帮助。要让学生清楚带队教师、学院专业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给予学生实实在在的专业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实习效果。 4. 学院要与自主联系分散实习的学生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实习状态,指导和管理好学生实习。 所有工作应在实习开始的前一个月完成。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实习要求,同时应每天撰写实习日志,每周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实习结束时须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供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应回学校完成,并与集中实习学生同步进行。 5. 学生实习期间,教务处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及学院,对毕业实习工作,特别是自主联系的分散实习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实习质量。检查中若发现未按规定进行实习的同学,该教学环节将以不及格处理,必须补修。 四、实习要求 1. 开展实习前,各学院应与集中安排的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协议应于实习开始前2周报教务处备案。 2. 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与纪律教育,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实习开始前,各学院与学生和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实习期内,各学院应做好安全教育,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习规定和劳动纪律,防止意外事故,保证学生安全。 3. 各学院应保证实习岗位与专业的对口度以及实习内容与所学专业的吻合度,不得将与专业培养目标无关的工作项目列入实习范围。严禁安排无安全保障和具有安全风险的实习岗位,学生实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不得强制学生加班和夜班。 4. 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或变相收取学生的实习费用。 五、成绩评定与材料归档 1. 成绩评定 各学院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实习,制定、完善具体的毕业实习成绩考核办法,根据专业实习特点制订成绩计算办法。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实习内容,参加相关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提交相关实习材料,并由实习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参加最后的成绩评定,学生实习成绩按照百分制记载。 指导教师应在实习结束后1周内,向学院提交实习学生实习成绩。 2. 学院归档材料 各学院应在实习结束后组织专人对各项毕业实习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存档。整理和归档材料: (1)毕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任务书等; (2)黄山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3)自主联系分散实习学生与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 (4)专业(教育)实习手册(学校统一发放); (5)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情况一览表。 3. 报教务处备案材料 以下材料在学生毕业实习完成后,装订成册报教务处归档: (1)实习审批表,毕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计划、实习任务书等; (2)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情况一览表; (3)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24届毕业生的实习工作,持续推进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1.黄山学院实习管理规定(修订) 2.黄山学院学生实习协议管理办法 3.黄山学院实习审批表 4.黄山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5.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