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辅导员更加全面细致的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加强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学生工作制度化建设,数学与统计学院决定实行班干部定期汇报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汇报对象:各班学生干部
二、汇报安排:
1、各班长、团支书每周至少汇报一次;
2、全部班干每月至少汇报一次。
三、汇报内容:
1、本班同学上课出勤情况(如有无迟到、早退、缺勤等);
2、本班同学有无按时就寝和晚归、不归的情况;
3、本班同学有无违反校纪校规、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行为异常等情况;
4、需要向辅导员汇报的班级其他事务。
四、要求:
1、做好汇报记录。记录本由辅导员保管。学期结束,记录本交院办公室留档。
2、所有学生干部必须如实汇报,如有瞒报、不报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各类优秀评选资格。
3、如遇有特殊情况需随时向辅导员汇报。
本制度于2013年9月1日起实行。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