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山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时间:2019-01-11   浏览:694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数学与统计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中共黄山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总支部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院党总支对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院总支部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五条学习的组织与职责:

1、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院领导班子成员、总支委员、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分工会主席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院党总支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和讨论。

3、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六条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

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

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

知识。

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工委、校党委、行政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

10、安全监管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11、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学习方式:

1、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坚持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为半天。

2、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3、深入研讨。中心组成员应当将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

4、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第八条学习要求: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驾驭全局,进行科学决策、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

2、严格学习纪律。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专设签到本,由个人亲自签到,不得代签;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请假。

3、中心组成员要确保完成学习篇目和内容,认真记写学习笔记,要统一使用校党委宣传部下发的自学笔记本和集中学习记录本,以备调阅、考核。

第九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数学与统学院党总支

                  2018121